盂县人民检察院对一名罪犯交付执行前拟暂予

2022/4/14 来源:不详

盂县人民检察院对一名罪犯交付执行前

拟暂予监外执行医学诊断活动进行现场

检察监督

近日,盂县人民检察院对一名拟参加暂予监外执行病情诊断的罪犯栗某某进行身份信息核对,认真排查是否存在从严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经核查,罪犯栗某某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因患有通风石、慢性肾衰、肾性贫血、肾性高血压、高尿酸血症等严重疾病,每周需要进行三次血液透析治疗,法院遂启动对栗某某的暂予监外执行审查程序,并于医院组织病情检查会诊,盂县人民检察院应邀参与现场检察监督。在病情诊断过程中,负责诊断的专家对栗某某的病史、治疗、服药等情况进行详细询问,并结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诊断范围对栗某某进行相关临床检查,在盂县人民检察院的全程监督下,所有检查均由罪犯本人参与,盂县人民检察院将对栗某某的暂予监外执行审查工作进行持续跟进监督。

审核:赵文敏

作者:丁鉴

编辑:韩力

供稿:第一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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