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警方通报14岁男生因冲突死亡,未成
2022/8/24 来源:不详据北京青年报报道:4月2日灵璧县公安局发布通报,3月31日23时许,安徽灵璧县渔沟中学八年级学生徐某邦(男,14岁)与同年级学生王某磊(男,14岁)在学校宿舍内因琐事引发肢体冲突,致王某磊倒地。后医务人员到场抢救,王某磊经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徐某邦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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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查,嫌疑人和被害人在冲突过程中,无其他学生参与。为进一步查明死亡原因,市县两级法医正对被害人进行尸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未成年人犯罪近年来一直上升,《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本意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但是却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工具。那么,未成年人犯罪如何受到处罚,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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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成年人犯罪负刑事责任的年龄
1、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法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法的,只有触犯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特定罪名才负刑事责任;
3、不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法的,不负刑事责任。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或者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刑法中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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