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宿州市除公务用车民生保障用车和

2023/5/29 来源:不详

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七号)   

截至2月1日24时,我市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4例,其中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中有6例无武汉旅居史,为本地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防市内扩散的关键时期。因此,减少出行、防止聚集是当前的重中之重,为切实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现通告如下:   一、市民要自觉居家休息,非必需、不出行,尤其不要到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场所。   二、即日起,除公务用车、民生保障用车和疫情防控有关车辆外,其他车辆包括电动车等进行严格管控。   三、为防止传染,市民使用过的口罩不得随意丢弃,必须放入所在街区的垃圾箱。   四、市民要严格遵守应急指挥部发布的各项通告和指令,违反相关规定、导致疫情蔓延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为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现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凡发现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作风漂浮的,城市居民违反防疫有关规定、不服从管理的,敬请广大群众拨打电话举报。   监督举报   宿州市:—   砀山县:—、   萧县:—   埇桥区:—   灵璧县:—、   泗县:—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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