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附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

2023/7/30 来源:不详

自觉抵制非法校外培训行为倡议书

广大市民及家长朋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杜绝非法校外培训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特向全市广大市民及家长提出以下倡议:

一、树立科学正确的教育观

遵循青少年成长规律和学业发展规律,尊重孩子的兴趣爱好,不脱离实际增加孩子“学科类培训”负担,不利用假期、双休日提前学、超“标”学,不增加额外课业负担。若确有需要参加校外培训的,不要盲目跟风从众,要多与孩子沟通,听取孩子意见,以孩子兴趣爱好、个性发展为出发点,选择适宜的培训项目和内容,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谨慎选择合法培训机构

选择培训机构前要做到“四必查”:一查证书,合法的培训机构具备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二查许可证书,凡从事中小学生文化学科教育类(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培训的机构必须持有教育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三查教师从业资质,从事文化类学科培训的教师必须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四查许可范围,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项目与许可范围必须一致。

三、绝不轻信广告宣传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选择培训机构及培训项目务必要现场确认。凡是未经教育部门审批而私自开展文化学科培训的,均属于非法培训行为。尤其要警惕部分托管教育、教育咨询等机构。如果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缺乏部门监管,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将无从维权,请家长们务必高度警觉。

四、共同抵制非法办学

绝不在无办学许可证的非法校外培训机构参加文化学科培训或有偿补课。绝不接受校外培训机构实施的“超标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违规教学活动。绝不接受校外培训机构跨学期、跨年度收费(一次收费不超过3个月)。绝不参与在职教师组织的有偿补课。

五、主动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如发现无证无照开展文化学科培训、超许可范围开展文化艺术培训的“黑机构”,以及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租用场地或在家开展有偿家教、从事或变相从事介绍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请立即来电来信举报,我们将为举报者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凡经核实的举报信息,我们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立德树人,健康成长,让孩子们在良好的环境中接受符合青少年成长规律的教育,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希望大家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努力为我们的孩子营造一个健康、快乐、安全的成长环境,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拥有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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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砀山县教育局:

萧县教育体育局:

泗县教育体育局: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附: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白名单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年1月19日

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白名单

来源

宿州市教体局

编辑

李何晴

审核

一审张先龙二审陈涛终审吴良栋

主办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宿州市互联网宣传管理服务中心

投稿丨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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