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无前例的藏富于民康熙即位四十四年,

2023/3/14 来源:不详

清廷对工商业也采取了开放的政策。原先,产铜铅地方,当地百姓纷纷开采。后因“地方官收税,种种作弊”,百姓受其损害,无利可图,也就停止开采了。铜日渐减少,价格腾贵,直接影响到制钱,造成钱少而日贵。于是,康熙二十三年九月,决定此后“停其收税,任民采取。”百姓有了优惠政策,开采积极性顿时高涨。朝廷不取一文,所获利益皆归自己,直接起到了“养民”的作用。

对于百姓主要是农民最高“实惠”的莫过于蠲免钱粮,济贫赈灾。蠲免或赈济,一向被视为历代统治者的一项德政。从秦汉以来,有关这方面的记载,史不绝书,意在宜扬他们的德政,传之后世。

清初,顺康之世,所做的固然没有超出历代济贫赈灾的范围,但值得称道的,与历代不尽相同的是,他们济贫赈灾普遍、及时,达到有灾必服、有贫必济,有一分灾必免一分钱粮。特别是康熙中期前后,国库逐渐充裕起来,赈济次数频繁而量大,由局部地区到全国以至达到了无灾也轮流免征钱粮的水平。这就不是简单的救灾,而是给百姓增加积蓄,使其尽快地富足起来。

清初以来,自然灾害较重,而圣祖亲政以后,灾害频年发生,而且受灾面积日渐扩大,严重危及经济的恢复。诸如水、旱、雹、蝗、风、霜、雪、地震等,其中黄、淮、运河等诸水系灾害尤重,旱灾是仅次于水患的又一大灾害。加之战争的破坏,更助长了灾害的严重程度,百姓的生活处于困苦之中。

有关灾害的情况,《清实录》作了大量而详实的记载。概略地说,北方的直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等省水旱灾频繁;南方淮扬地区的水患最重;西南云贵及广西,延及四川,受战争破坏最重,而且地旷人稀,经济恢复较慢,稍遇自然灾害,百姓的生计就难以为继。以上地区,经常受到朝廷的救济,给以重点扶持。

清代的救济多种多样,主要分为蠲免、赈济、调粟、借贷、除害、安辑、抚等。从《清实录》记载看到,自顺治二年清廷就开始实施蠲免赈济的政策,首先免除直隶坝州等八县水灾赋税。其后,基本做到了有灾即免。毕竟天灾人祸过重,蠲免只能解决百姓的部分燃眉之急,难以使百姓富足起来,而不受灾的地区也难以承担应缴的赋税额。所以,顺治朝积欠的钱粮相当多。

圣祖即位初,大规模的战争基本结束,经济开始复苏,对受灾地区多予免,但从康熙十二年到二十年,正值平定三藩的成乱时期,军费开支猛增,财政陷人困境,从中央到地方,主要是地方不得不加派、加征,以补战争造成的亏空。这样,对受灾地区已无力蠲免赈济。这个短暂的时期,蠲免明显减少。及至平定三藩后,随着经济的渐次恢复,蠲免日渐增多,其数额也不少,在经济生活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蠲免分为灾蠲,即因灾荒歉收而免去若干赋额,视灾情严重程度而定;镯逋欠的赋额,虽未受灾,因种种原因而欠缴的赋额,亦行蠲免;恩蠲则是遇有国家喜庆之事及皇帝本人的庆典,施恩于百姓;皇帝巡幸所经过之地,无论受灾与否,给予当地百姓以实惠,适当免征部分或当年全部钱粮。如圣祖东巡盛京、南巡山东、江淮等地,都曾实行过蠲免。对于垦荒地,若干年内不起科,免征地丁钱粮,也属于蠲免之例。

圣祖蠲免钱粮,始于顺治十八年。六月,因江南宿州、盐城、萧县旱灾,免征顺治十七年度的额赋;陕西同州、临潼、岐山、扶风、郡县因本年冰雹灾,免征本年度额数;十一月,因水旱灾先后免征陕西优羌县、江南灵璧县、直隶新城县本年的赋税。十二月,一次就免征浙江钱塘等29县本年水旱灾额数。

圣祖说得好:“欲使民被实惠,莫如蠲免钱粮。”又说:“欲使群生乐利,比产丰盈,惟频减赋蠲租,庶万姓得沾实惠。”这是康熙二十四年十一月圣祖向大学士们所讲的话。可以认为,这是他即位二十多年来对蠲免的经验总结。他特别体恤河南、湖北两省百姓在平定三藩的战争中“转输供亿,芳费紫多”,当即下令,特减免两省康熙二十五年应地丁各项钱粮一半,二十四年未缴纳完的钱粮全部免征。

同时,因直隶献县、河间县、河间卫,江南宿迁、兴化、邳州、高邮、盐城,山东郑城、鱼台等州县“重罹水灾,小民艰苦”,所有康熙二十四年下半年、二十五年上半年地丁钱粮全部免征。

以受灾最重的山东为例。到康熙四十四年二月,圣祖至山东巡幸,在此之前,山东“连年饥馑”,清廷“截留漕运,分疆散赈,动内帑数百万两,遣官四五百官,分派各州县赈济。至地丁钱粮前后屡行蠲免,通省亿万民命,始得复生。”所以,圣祖一入山东境,省内绅衿军民数十万“执香跪迎道左”,“无不垂涕感激”。这一动人的场面,未必是夸大之辞。

再如湖广,康熙四十二年至四十四年,不过三二年,蠲免钱粮就达余万两,比康熙朝一年财政最高额万两的二分之一还多。自康熙元年始,截至康熙四十四年十一月,以银两计算,全国所免钱粮达余万两。这是一个庞大的数字,相当于几个年度财政收入的总和。同年,圣祖又宣布:康熙四十五年湖南、湖北除漕粮外,其余地丁银米一概免征,旧欠未缴纳的部分,也停止输纳。

圣祖为此深感欣慰:“一岁之内,足不践长吏之庭,耳不闻追呼之扰,庶几休养日久,驯致家给户足,而民咸得所也。在此后的两年里,圣祖又大规模地免征。康熙四十五年十月,圣祖对户部发出指示:为使“闾阎获免追呼,官吏亦不程参罚”,“宜求。山东积欠钱救,今年俱已海免。

其山西、陕西、甘肃、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湖北、期南、福建、广东各省,自康熙四十三年以前未完地丁银二百一十二万二千七百两有奇、粮十万五千七百石有奇,著按数通行豁免,或旧欠已完在官,而见年钱粮未完足者,亦准扣除。”最后,他要求户部,谕旨到日,各省巡抚立即张榜公布,人人知道,如有官员和衙门作弊,要立即参劾,“严加治罪”。

康熙四十六年十月,又免江苏省于四十三年以前所属各府州县未完民欠漕项银两六十八万七千两有奇、米麦三十一万一千八百石有奇,“悉与豁免,用纾闾阎之余力。”因江南本年荒旱,特批将今年所征漕粮每州县或八、九万石,或留十万石,“酌量足支赈济之数”。

同年十一月,以“江浙地方,赋役殷繁,倍于他省”,圣祖指令户部,将康熙四十七年江南、浙江全省人丁共额征银六十九万七千七百余两全部蠲免;本年度受灾的安徽所属七州县、三卫及江苏所属二十五州县、三卫应征康熙四十七年田亩银共二百九十七万五千二百余两、粮三十九万二千余石;浙江二十州县、一所应征四十七年田亩银九十六万一千五百余两、粮九万六干余石,一并免征,所有旧欠带征银米均暂停追取,务使小民一岁之内绝迹公庭,安处陇亩…”。

圣祖蠲免钱粮遍及全国各地,并在他的严督之下,百姓善沾“实惠”。他不厌其烦地向朝廷大臣和地方督抚大员训示绣免的重要意义,如他所说:“蠲免为爱民要务,征取钱粮,原为国用不足。国用若足,多取奚为!”

康熙四十一年十一月,他宣布:“今户部库帑有四千五百万两,每年并无靡费,国帑大有盈余。”他说到做到,一听说地方有灾,马上发出命令,给予赈济或蠲免钱粮,倘地方晚报灾或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必给予处分。圣祖和他的辅佐大臣孜孜求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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