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发布6起涉军犯罪典型案例

2023/9/27 来源:不详

本文转自:江淮晨报

  ◤8月1日,省检察院召开以“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董桂文介绍,年1月至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危害国防利益案件26件67人。发布会上,检察院发布6起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典型案例。◢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诈骗宿州一男子被判刑并处罚金

  年3月,被告人梁某某结识被害人张某某后,使用伪造的士兵证、编造现役军人的虚假身份,获得张某某信任并与其同居生活。期间,张某某多次要求与被告人梁某某结婚,梁某某均没有同意。年7月28日,梁某某还以做生意、购车等为由向张某某及家人借款,并声称将以军人退伍费偿还,后张某某及家人发现梁某某并非军人,遂报警。此外,被告人梁某某还以帮助他人调解故意伤害纠纷等为由,骗取他人钱款10.29万元。

  年12月18日,灵璧县人民检察院以梁某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诈骗罪向灵璧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年6月23日,灵璧县人民法院以梁某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宣判后,梁某某提出上诉,年10月15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伪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定远一男子被判五年有期徒刑

  年11月,被告人董某、温某某(另案处理)密谋用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温某某负责伪造“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董某负责勾结王某某(另案处理)伪造“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证明”(实为部队与地方公安机关车管所商洽工作的“函”)。

  年12月至年11月,董某伙同温某某、王某某伪造“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各51本、“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证明”51份,并在省内多地公安局车管所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年6月至11月,董某为了非法获取财物,伪造“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各10本、“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证明”10件,在某市公安局车管所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年7月22日,定远县人民法院以伪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五年。

  清表作业损坏军事通信线路男子被判缓刑

  年2月18日,张某某受雇驾驶挖掘机在某自然村的山地上进行清表作业。在作业过程中,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不慎损坏军事通信线路,造成重要军事通信中断,障碍修复费用达38万余元。张某某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与挖掘机所有人共同赔偿安徽传输线路维护局某线务局损失10.8万元,取得谅解。

  年7月21日,某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某犯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提起公诉,后该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某某犯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决后张某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两军属因邻里矛盾发生争执赔偿、谅解后不起诉

  年1月8日,被不起诉人彭某某与邻居杨某甲均为现役军人亲属,两人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彭某某用拳头将杨某甲面部打伤,导致杨某甲双侧鼻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同年2月7日,公安机关以彭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彭某某当日被刑事拘留。

  案件审查逮捕阶段,检察机关促成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彭某某赔偿杨某甲各项费用元,获得杨某甲的谅解。2月24日,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对彭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年3月11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年5月13日,检察机关对彭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男子破坏军婚被判刑

  年10月,侯某甲与现役军人彭某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侯某甲与李某在同一公司上班,年8月至年6月,李某在明知侯某甲系现役军人配偶的情况下,仍多次与侯某甲在多地宾馆开房并共同居住。年6月,侯某甲生育一子侯某乙,彭某怀疑侯某甲与他人有不正当两性关系,委托进行亲子鉴定,经鉴定认定彭某与侯某乙之间非生物学父子关系。

  年8月24日,李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公安机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系侯某乙所属男性个体生物学父亲。现彭某与侯某甲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破裂。年11月17日,某区人民检察院以李某犯破坏军婚罪提起公诉。同年12月30日,该区人民法院以破坏军婚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李某提出上诉,年3月29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现役军人亲属被侵害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

  被救助人张某某,女,年1月出生,系陈某某猥亵儿童案被害人。年11月28日,被告人陈某某将张某某哄骗至住处对其进行猥亵。今年4月11日,某区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在办案过程中,某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了解到,被害人张某某的哥哥是现役军人,张某某的父亲系左眼失明的残疾人,和张某某母亲长期依靠摆摊维持全家生计,家庭生活较为困难,该未检部门及时将发现的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鉴于张某某家庭的特殊困境,年3月29日,某区人民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因张某某家庭较为困难,市、区两级人民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决定共同发放救助金4.2万元,并及时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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