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警方公布五起辱警袭警事件

2022/8/26 来源:不详

1.肆意侮辱、威胁恐吓、酒后谩骂、撕扯殴打。此种类型最为典型、突出,是一线接处警民警最为经常遇到的侵害类型。年1月13日16时许,灵璧县公安局灵城派出所民警在将醉酒男子李某送回家途中。李某拽拉警车车门,拍打警车玻璃,辱骂民警。民警见其行为过激,口头传唤李回所里醒酒,李某拒不配合并对辅警刘威和西小龙进行殴打,致辅警刘威和西小龙面部受伤。李某妻子撕扯民警孟阳,致民警孟阳脸部,胸部被抓伤,腰部软组织挫伤。年2月6日晚上10时许,灵璧县公安局朝阳派出所民警田鹏带领辅警在朝阳镇杨桥村出警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钱某某醉酒滋事,先后拿着瓦片及木棍砸向出警人员,在瓦片被出警人员夺下、木棍被出警人员闪躲开之后,其又使用木棍砸向出警制式警车,致警车前方引擎盖被砸坏。

2.不实控告、恶意投诉、诬告陷害。年12月12日,灵璧局督察大队接市局督察支队交办投诉案件,要求核查解某投诉尹集派出所不出警情况。解某于年12月3日晚9时许,打报警称:其与人发生纠纷,被人用碗砸了,他打了报警电话后,一直没有人出警处理这个事。接电话后,督察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进行核查,经到县局指挥中心调取报警录音,询问接警员和尹集所办案民警,并调阅督察系统监控,发现尹集派出所于12月3日21:46接到报警电话后,监控显示21:56副所长赵君带领辅警刚强等人上警车准备出警,尹集派出所大门也已打开,上车后辅警刚强与报警人联系,询问其具体位置,解某称人都走了,不用来了。于是,尹集派出所出警人员于21:58分又下车,将所大门关闭,解某事后承认属于醉酒后忘记自己所说的话,又投诉尹集所不出警。督察人员经过调查,澄清事实,还当日值班民警清白。

3.不服管理,强行闯卡,逃避检查,伤害民警。此类案件在交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最为突出。年2月16日,灵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灵城中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安排中队民警丁修伍带领辅警在灵城龙山广场路口开展查处酒驾违法行为统一行动。20时46分许,一辆车牌号为皖LZ黑色本田牌小型轿车在行经龙山广场路口时,不服从交警的指挥强行冲卡。并在强行冲卡时,将灵城中队执勤人员郭同平撞至数米远,另一名执勤人员石杰躲避不及,趴在该车引擎盖上被该车从龙山广场路口拖至南关桥头路口,随后驾驶员转弯把石杰甩到路上并逃逸,拖行距离长达余米,导致灵城中队两名执勤人员身体上多处软组织损伤及部分警用器材损坏。

4.暴力袭警,阻碍执法,围攻殴打。年2月28日17时许,灵璧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尹集中队副中队长李强带领民警曹晓、辅警陈兴到灵璧县下楼镇丁阁村山后徐庄抓捕网上逃犯徐明,三人将嫌疑人带上车号为皖LG的尹集中队公务车辆上核查该人身份时,山后徐庄的徐小某、徐某等人将车辆围堵,在民警已出示证件并口头表明身份的情况下,仍砸车门玻璃要求放人,车门后被打开,车内嫌疑人员逃跑,民警曹晓在追赶过程中遭到犯罪嫌疑人徐某、徐小某等人撕扯,衣服被撕烂,左手被徐小某咬伤。后辅警陈兴再次将嫌疑人员抓获后遭到犯罪嫌疑人徐某某殴打,导致耳部被打破,衣服被撕烂,造成嫌疑人员再次逃脱。副中队长李强在被徐小敏等人撕扯过程中,右手手面被打伤。经安徽省灵璧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强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曹晓、陈兴的人体损伤程度为未达到轻微伤。

5.网上辱警,造成民警精神伤害。这是近年来呈上升趋势的一种侵害方式。年01月04日,灵城交警中队民警举报,有人在快手网络上发布辱骂灵璧交警的视频和文字,附有灵璧交警扫雪的图片,并配发“狗不是白养的,还有点用”辱骂性文字。时值我县城区三轮车四轮车集中整治期间,又加天气严寒,交警们工作十分辛苦,此视频的发布,极大地伤害了执勤交警心理,影响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灵璧县人民法院灵璧县人民检察院灵璧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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