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灵璧县学生宿舍内身亡,学校是否担责,
2022/8/30 来源:不详事件回顾:有网传视频爆料,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渔沟中学一名初二学生在宿舍被六七名高中生殴打致死。公安机关随即发布警情通报称年3月31日23时许,灵璧县渔沟中学八年级学生徐某某(男,14周岁)与同年级学生王某某(男,14周岁)在学校宿舍内因琐事引发肢体冲突,期间,徐某某拳击王某某致其倒地,王某某后经医务人员到场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已被刑事拘留。目前,宿州市灵璧县两级公安机关正在组织开展案件侦办、法医鉴定等相关工作。警方表示,冲突过程中无其他学生参与,网传“王某某被多人围殴”信息不实。警方呼吁网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死者父亲在某平台的表述也前后不一,真相如何?需要等尸检报告及公安机关的侦查终结报告,这里我们不做定论,我们仅就结合校园欺凌综合分析一下本次事件。
1、一拳可以打死一个人吗?
一般情况下一拳打不死一个人,除非击中要害部位或者倒地时又碰到了要害部位,有人会问为何要问出这样一个问题,这是因为这样一个小问题可能直接决定了徐某的罪名。
2、案件涉嫌什么罪名?
如果真的是一拳倒地便身亡,那么徐某的拳击行为和王某的死亡后果就有直接因果关系,当然构成故意杀人罪;
如果一拳倒地后王某恰好撞到了要害部位,那徐某的拳击行为当然也与王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虽然徐某内心可能并没有追求王某死亡的意思,但结果是王某死亡了,这样一来,徐某的罪名恐怕就成了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这在刑法上叫做结果加重犯;
如果一拳倒地后又有其他人参与殴打才导致王某死亡,对于罪名,就需要区分不同情况了,如果所有参与者属于刑法上的共同犯罪,那么所有人都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如果不是刑法上的共同犯罪,那么有的人涉嫌故意伤害罪,最终直接导致死亡的人就涉嫌故意杀人罪。
3、校园欺凌为何屡禁不止呢?
校园欺凌从我上学的时候就不停地发生,而且打架手段极其残忍,那时候学校领导根本就不管,这本身就是一种放纵行为,加上未成年心理不成熟,喜欢争强好胜,又偏偏遇到父母的不管教,我想本次事件恐怕也有着类似的原因,学校在保护学生安全方面存在严重的问题。
4、徐某是否要判刑?
徐某14周岁,恰巧实施的是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犯罪行为,依照《刑法》规定,当然需要负刑事责任。
5、未成年人犯罪如何处理?
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犯罪的诉讼程序设专章规定,处处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原则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例如设立指定辩护制度、讯问时法定代理人在场制度、不公开审理制度以及犯罪记录封存保密制度。
6、如果作为徐某辩护人,需要从什么角度进行辩护?
徐某的未成年人身份始终是本案的辩护主线,其余如是否自首,是否坦白、认罪悔罪、认罚等,都是次要的辩护要点。
7、作为王某家属,可以获得死亡赔偿金吗,学校是否有责任,究竟该如何维权呢?
由于本案系刑事案件,按照目前《刑事诉讼法》规定,王某家属无法获得死亡赔偿金,有人可能不解,这是因为目前的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及亲属能主张的只能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而死亡赔偿金系精神损失,所以法院一般不支持。
有人会问,那人岂不是白死了吗?这个其实还是要看被告人家属的态度了,如果愿意赔偿,那还行,如果不愿意赔偿,那真的是无能为力。只能期待有朝一日法律规定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家属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学校有义务保护学生在校的人身安全,否则从侵权责任的角度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我是新乡律师牛志强,如果您在刑事案件中有任何疑问均可以通过下方咨询卡想我提问,或直接向我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