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交代自己受贿800余万灵璧县原县长曾
2022/10/31 来源:不详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6月11日,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由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灵璧县县委原副书记、灵璧县人民政府原县长曾超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年至年,被告人曾超在担任宿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和灵璧县县委副书记、灵璧县代县长、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招投标、施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万元。被告人曾超到案后除如实供述监察机关已经掌握的其受贿59.66万元的事实外,还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其收取贿赂.万元。在调查期间,被告人曾超检举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并主动退出全部赃款。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曾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曾超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退出全部赃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曾超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系立功,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庭审中,法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阶段均有效地保障了控辩双方的诉权、确保双方充分发表意见而又有效地控制了庭审节奏,庭审持续2小时40分钟。被告人曾超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悔罪。因本案系重大、复杂的职务犯罪案件,且社会影响大,法庭将择期宣判。(记者陈成通讯员王啟云)